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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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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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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21)34号)文件要求,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致力于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有力保障社会大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报告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参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结合学院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信息公开责任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注重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调整领导小组人员构成,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参与把关;在各系部处室设立信息公开联络人,配齐配强专兼职信息员;纪委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各系部处室各司其职、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从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保证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本年度,学院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出台的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制定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条例,明确了各部门和负责人的职责分工,细化了主动公开的内容,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修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保密工作制度》,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理有据,有制度可依。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学院采取广渠道、多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包括网站、会议、文件、简报、学报、宣传资料(宣传册、宣传片)、宣传栏、公开栏、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墙报板报等。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全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学院门户网站和校园内网是学院信息对外公开最主要的阵地,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校园内网则与山东司法行政内部专网连接,在系统内部实现信息公开共享。文件、简报、学报则主要面向上级主管机关、兄弟院校及学院内部。而其他形式则主要面向校园内部直至学生班级内部,从而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信息公开网络。学院还通过在门户网站和校园公共场所设立书记、院长信箱和意见箱的方式,以便于信息上达和反馈,使学院能够及时便捷地收集到社会上及校内广大师生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1.学院基本概况。包括学院历史沿革、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办学基本条件、办学发展规模、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情况;学院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发展目标以及《学院章程》、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关信息公开、人才培养等方面年度工作报告等。

2.招生就业方面信息。各类招生政策、招生简章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毕业生就业信息、就业去向及就业率等。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主要内容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信息;物资设备采购信息;有关学生各种收费项目及标准信息;财务预决算信息、招标投标信息等。

4.人事师资信息。包括人事招聘、干部任免、职称评定、晋职晋级、业务考核、评先评优、师资建设、管理办法等信息。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有关学生学籍管理、奖助学金管理、助学贷款管理、学费减免管理及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关乎学生切身利益信息、评先评优、奖助学金发放、困难学生资助等信息。

6.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方面信息:专业设置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制定,教师教学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创业情况等。

7.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0—2021学年,学院主动公开信息272条。其中,通过校园网站公布学院要闻122条,编发通知公告24份,系部要闻96条,《学报》杂志4期。学院运用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官方微博发布数十期,学习强国平台采用一篇,山东省教育电视台采用新闻信息7篇。各系部处室相继建立自媒体平台,刊登新闻稿件千余篇。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院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注重多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1.拓展“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加强办公信息化建设。通过学院门户网站、校园内网和山东省教育信息网向上级部门、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2.召开党代会、教代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员干部会、各类座谈会等会议公开通报有关信息。

3.印发学院党政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在学院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编写印发学报、招生宣传册、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方式公开信息。

5.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6.以其他形式实施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是学院开展的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多方共治。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影响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有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存在认识偏差,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三是虽然注重采取微博、微信等新的传播方式,但公开的内容不鲜明,亮点不足。

今后,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结合学院实际,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手段,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院重点工作目录,稳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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