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2021-2022学年度,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推进信息公开与学院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决策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制度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认真做好决策信息公开。学院坚持把决策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师生参与学院事务的基础,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全校师生利益的重大问题,均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规程健全,议事范围明确,重大决策经过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师生参与等程序,决议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我院依法治校工作,提高我院法治工作水平,完善学院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学院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建立依法决策、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研究审议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明确各成员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成立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人事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改革方案及措施。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其各工作组严格履职尽责,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做好校地共建、家校协同,共同抗疫,切实保障师生知情权。
(二)深入推进制度公开。学院依托法治校园建设,深入推进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校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发布机制。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完成学院章程的修订并通过上级审核。先后修订完善了《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教职工)申诉制度(试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听证管理办法》等校内规范性文件20余项。严格执行《行政制度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开展行政制度性文件集中清理和合法性审查。此外,加强章程、制度学习宣传,将有关内容纳入教职工入职培训、新生入学教育等,营造按章依规办事良好氛围。
(三)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不断深化招生、财务、资产、后勤、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深化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学院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完善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师生可实时查询经费到款情况、项目开支明细、个人薪酬、个人借款、报销单状态等信息。制定《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公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处置等情况,公示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等信息。健全钉钉信息平台,开设各类线上审批、服务专栏,方便快捷服务师生。建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施阳光采购,在信息公开网、招标采购中心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招标采购信息,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学院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新闻网、信息公开网、校内公告以及各职能部门、各专题网站。
(2)校报、文件、年鉴、学院简介、宣传册等纸质材料。
(3)专题展、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展览形式。
(4)校内外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传媒形式。
(5)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学代会等会议形式。
(6)其他方式:OA系统、钉钉平台等。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1-2022学年,学院网站发布信息约250条,其中:信息公开网97条,新闻中心116条,校内公告13条。学院官方微信平台全年发布信息500余篇,联系沟通校外新闻媒体20余次、发稿50余篇。
3.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信息:通过校园网定期公布更新学院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科建设、在校生情况、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及分工等基本信息。编纂校史、大事记、策划成就展,系统回顾、全面展示建校40年办学历程和光辉成就。
(2)招生考试信息:严格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充分利用学院招生网站、微博、微信、QQ群、新闻发布、咨询热线等媒介形式,积极推进招生考试信息。积极畅通咨询和申诉渠道,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招生考试环境。2021-2022学年度,学院未发生招生违规事件。
(3)财务、资产与收费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财务处网站公布了上级批复的2021年度学院决算、2022年度学院预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更新了各类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及时发布教职工工资发放说明。
(4)人事师资信息:通过网站、文件公开公布了学院公开招聘信息、岗位设置等信息。及时公布《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通过校园网、文件发布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材委员会委员名单,以及“关于2022级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情况的公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2021级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情况的公示”等教学质量信息。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办法、奖学金信息、助学金信息以及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信息都已经通过网站、文件、微信平台、学生手册等进行了公开。
(7)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通过学院文件、信息公开网、科研院网站专栏进行了公开。
(8)其他信息:包括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等信息都予以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还不够规范,一些制度措施落实仍有待深入,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监督评价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学院将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学院实际,规范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修订更新学院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指南、目录,探索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加大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力度,不定期开展网络排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对有关单位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督导检查,确保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今后,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借鉴兄弟院校有益经验,结合学院实际,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手段,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院重点工作目录,稳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