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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分类:
应急管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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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鲁司警院〔2022〕41号)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公共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或可以预见,可能或已经对学院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安全稳定产生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评估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学院安全稳定,危及公共安全,造成社会危害的紧急事件。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总结分析国内外校园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结合学院所在城市地理、气象等特点,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评估区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一)社会政治类突发事件:是指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请愿、游行、示威和集体罢餐、罢课、上访、闹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以及教师在学术活动中传播 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谣言或政治性错误观点的突发事件。

(二)教学管理类突发事件:是指在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如由于学院在教学管理、考试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未能得到及时解决的问题而引发的突发事件。

(三)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是指学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突发事件。包括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拥挤踩踏事故,实验操作或实验设备故障事故,建筑物倒塌等公共设施设备事故,供水、供电、供气等后勤保障方面及其他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突发事故。

(四)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是指学院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如集体性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扩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自然灾害导致的疾病流行等。

(五)校园治安类突发事件:是指人为侵占破坏公私财物、侵害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危害学院正常秩序造成的突发事件。包括校园暴力侵害、自杀自伤、失踪、盗窃、抢劫、校园诈骗、性侵犯等。

(六)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是指学院驻地发生自然灾害,危及学院的突发事件。如因气象、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师生员工人身伤害、学院设施损坏、停课等紧急事件。

(七)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是指学院师生员工在网络空间中发生网络失范行为引发的紧急事件。包括破坏学院网络安全运行、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和迷信宣传等。

上述突发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突发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三、 组织体系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1.组成人员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和其他院领导成员:学院各系部处室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2.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全院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全面负责处置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3)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驻地政府部门的关系,沟通汇报相关工作;

(4)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审核发布信息,授权信息发布;

(5)检查、监督各部门贯彻国家有关维护学院稳定、保障 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法律和政策,及时协调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审议、决定学院应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日常工作由学院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共同承担。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修订完善《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2.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及时收集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学院应急领导小组;

4.督导、检查学院各部门、处室落实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校党委研究;

6.做好学院应急领导小组交代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学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处室根据工作职责,在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的突发事件。

1.工作职责

(1)修订完善各专项应急工作预案,组织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2)负责组织指挥各专项应急预案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等级,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3)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4)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

(5)研究并提出事件信息报送上级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的意见建议;

(6)研究并提出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意见;

(7)总结经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完成学院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

(1)社会政治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学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和安全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学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和安全保卫处共同承担。

(2)教学管理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承担。

(3)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总务处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总务处共同承担。

(4)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总务处和校医务室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总务处和校医务室共同承担。

(5)校园治安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四系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承担。

(6)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总务处、安全保卫处共同承担。

(7)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网络建设和管理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宣传统战部和信息中心担任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日常工作由宣传统战部和信息中心共同承担。

四、 应急响应

学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一)突发事件等级

学院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形成规模、可控性、影响范围、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特大突发事件:对学院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学院生活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和恶劣影响,出现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需由地方政府部门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的,对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学校工作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伤害,需由学院和驻地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由驻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处理的突发事件。

3.较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的,对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学校工作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和一定伤害,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以学院为主可以处置的突发事件。

4.一般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的,可能涉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对学院生活工作秩序、社会稳定可能造成一定影响,以学院为主可以处置的突发事件。

(二)应急响应级别根据不同的事件等级,启动如下应急响应:

1.I 级(特大突发事件)和ⅡI 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特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主要领导担任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IⅡI 级(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分管领导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院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3.IV 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五、 运行机制

(一)预防预警

1.在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下,各系部处室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应急处置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各系部处室要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任务,及时排查、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3.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4.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和保障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设施、设备和经费到位。

5.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6.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通过公告、广播、通信、网络等方式进行预警。预警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二)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专项应急工作组要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小组事件情况并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

2.信息报送

(1)情况报告原则。①及时:最先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学院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报告,并视具体情况立即报告上级部门。②准确:全面了解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③保密:针对突发事件情况,按照保密工作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④续报:在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突发事件有关变化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①紧急电话报告系统:接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将信息通报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及时把校领导做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传达给工作组和有关部门。②紧急文件报送系统: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通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和部门,并按照预案和院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对于特大或重大事件,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校领导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并视突发事件情况和性质,报告济南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3) 信息报送内容。①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②突发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③学院和相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④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⑤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⑥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处置程序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研判,启动相应应急响应;专项应急工作组根据专项应急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与应对,并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告。突发事件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专项应急工作组应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报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4.信息发布

学院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学院统一发布,宣传统战部具体负责。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求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并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

(三)善后恢复

1.善后处置工作。在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 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

2.调查和总结。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奖惩和责任追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学院各系部处室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式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凡达到划定级别的突发事件,除向本部门、处室主要领导报告和及时处置外,同时还要向主管部门和分管院领导报告。学院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送相关信息。

(二)物资保障。安全保卫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应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并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队伍保障。各专项应急工作组、有关单位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一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能够立即投入处置工作。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调整应急队伍,凡涉及学生骨干参加的应急队伍,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以保证应急队伍的健全和稳定。

(四)资金保障。应急处置资金统一列入学院财务预算。特殊情况单独列支,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充足。

七、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一)抓好宣传教育。各系部处室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等应急知识的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师生员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知道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办”“向谁求助”“如何汇报”等。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防患意识,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形成人人预防、整体联控的突发事件预防氛围。

(二)搞好技能培训。学院定期组织处置突发事件指挥人员业务培训,学院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总务处等部门单位,负责专业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确保指挥人员和专业应急队伍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各部门、处室负责所属师生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素质。

(三)组织应急演练。学院视情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模拟演练,学院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总务处等定期组织学院专业应急队伍演练,学生工作处和各系按照学院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相关演练,重点做好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练。通过组织应急演练,培养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处置的指挥机制和处置程序,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并及时改进应急预案。

、有关要求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采取“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系部处室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二)以人为本,协同配合。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任务和目标是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应急处置要以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首要前提,以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努力形成以学院应急领导小组为核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处置工作格局。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冷静应对,切勿消极懈怠、延误解决事件的有利时机。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处置要有根有据、合情合理,确保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四)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把预防突发事件作为学院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从源头上降低突发事件的冲击和损失。要做好经常性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积极做好教育和疏导工作,引导师生员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确保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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