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淑萍教授现任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务系主任,院级教学名师,兼任民盟山东省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戒毒协会理事、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刑事执行骨干专业负责人,法律执行类省级品牌专业群负责人、刑事执行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刑事执行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等职。从教三十多年来,师德高尚,潜心育人,形成了独特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被人社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主持教育部行指委职业院校专业改革与实践项目、参与教育部《司法警务专业教学标准》及《社区矫正专业教学标准》制(修)订工作,在省内外职教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作为罪犯改造理论与实务研究专家,积极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干警培训授课任务,受到培训学员的好评。榜样既是一面旗帜,也是一面镜子,指导引领多名青年教师获得学院青年技能名师、骨干教师称号,刑事执行、司法警务两个教学团队荣获省级教学团队荣誉。
丛淑萍教授带领的教学团队先后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完成先进集体”,被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授予“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