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四月份学生工作指导意见。
一、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围绕立德树人,继续开展好“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活动和“青春励志 感动校园”系列活动。加强学习教育引导,营造备考氛围,迎接四月份自考。做好清明节放假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确保节后、自考后学生思想稳定、校园安全。
二、做好学生日常管理
强化警务化管理,严抓一日生活制度落实。专项检查着装、发型、不文明交往等警容风纪不合格现象。督促整改请假程序不规范、公共区域杂物堆放等情况。
重视学生舆情监控,对重点学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等跟进管理,措施到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严查宿舍内管制刀具、大功率电器。与保卫部门共同组织消防演练。
三、做好学情分析工作
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学情分析,要全面排查、抓住重点、做好防范、确保安全。重点做好特殊身体状况、特殊家庭、特殊心理学生的分析,并就学生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各系4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四、加强中队长队伍建设
组织中队长问卷调查,全面掌握中队长思想动态及中队长队伍真实状况,客观分析中队长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学院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参考。组织专家讲座,提高中队长工作水平。
五、组织一次学费催缴活动
对照欠费学生情况分类处理,督促学生自觉履行缴纳学费义务。督促在校生本月内缴费,安排专人负责实习生欠费催缴。针对缴费困难的学生实际,做出处理意见上报学院。
六、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做好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的上报及招生宣传的准备工作。做好优秀毕业生审核、报批工作。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做好就业率统计工作,月底通报初次就业率。开展就业指导相关活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