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办学,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有关要求,我院致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不断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取得较为显著成效。
(一)工作机制
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化高校校务公开,推进高校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严格落实院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运行机制。专门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其他学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由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组织(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培训处、总务处、继续教育部、信息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举报;学院工会负责了解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形成由学院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公开形式和内容
学院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包括:会议、文件、简报、学报、网站、宣传资料(宣传册、宣传片)、宣传栏、公开栏、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墙报板报,等等。
学院根据《清单》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见附表),详细列明了学院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共计8大类33项。主要包括:学院基本信息、招生录取信息、财务资产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管理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和培训工作信息等。
学院门户网站和校园内网是学院信息对外公开最主要的阵地,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校园内网则与山东司法行政内部专网连接,在系统内部实现信息公开共享。文件、简报、学报则主要面向上级主管机关、兄弟院校及学院内部。而其他形式则主要面向校园内部直至学生班级内部,从而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信息公开网络。学院还通过在门户网站和校园公共场所设立书记、院长信箱和意见箱的方式,以便于信息上达和反馈,从而使学院能够及时便捷地收集到社会上及校内广大师生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在推进信息公开过程中,学院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方法,将信息公开与院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以信息公开推动院务公开的深化,以院务公开巩固和提高信息公开的成效,形成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学院重大会议形成的重要决策、文件等,除涉及保密之外全部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使信息公开在推进政治建校和民主治校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保密审查
学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为此,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学院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学院按照教育部《办法》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6—2017学年,学院主动公开信息438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135条,编发学院党政文件123份、通知公告96份、会议纪要52份、信息简报12期、《学报》杂志4期,给上级主管机关提供总结、报告、年鉴等材料20余份。
一学年来,召开党委会29次,院长办公会23次,职代会和党代会各2次,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党员干部会议共7次,各层面座谈会30余次。通过会议渠道面向全院及时主动通报各方面工作情况及重大决策、有关招生就业、职称(职务)晋升、工资改革等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处理解决或回复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专业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学院公共资源信息。通过校园网站、各院(系)部门二级网站和综合门户系统等,公开学院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事项。主要包括: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专业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毕业生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岗位设置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等。
5.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通过学院门户网站、校园内网和山东省教育信息网分别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二是通过召开党代会、教代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员干部会、各类座谈会等会议公开有关信息。
三是通过印发学院党政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在学院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编写印发学报、招生宣传册、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方式公开信息。
五是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六是以其他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院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需受理或答复的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学院师生及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员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不到位而受到举报等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行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有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二是有些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三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四是适应新形势,通过微博、微信等新的传播方式公开信息方面有待加强。
今后,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结合学院实际,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手段和方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院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稳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开展。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院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进一步拓展学院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如对涉及学院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3.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院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完善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院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4.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1日
附: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