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学院结合事业发展和工作实际,对《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程》进行了修订。现将《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程修正案》及相关文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8月31日前,将纸质书面意见前送达学院办公室,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学院办公室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sfjybgs@shandong.cn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1.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程修正案
2.《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程》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
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程》(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