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疫情发生以来,学院党委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司法部和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院师生团结一心,共同抗“疫”,确保了学院疫情防控的平稳有序。但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我们绝不能有丝毫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汲取个别单位的沉痛教训,以高度的自觉性和强烈的责任感,继续保持“战时状态”。自觉做好个人及家庭的防疫工作,支持配合学院做好防疫排查工作,切实保障学院全体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2020年3月16日学院通过钉钉平台下发《疫情防控摸排情况调查表》,重点摸排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的全体教职工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出行轨迹、有无接触境内外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请全体教职工认真仔细阅读调查表的内容及要求,如实填写,并于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点之前完成提交。
2、自2020年3月16日起直至疫情结束,学院全体教职工要继续按时做好钉钉平台《每日健康打卡》,每日提交时间为上午11点之前,请大家按时完成。
3、现身处济南市外,返济后有居住地的教职工,可以提前返济,返济要按照要求办理山东省健康通行卡,返济后请第一时间向学院上报返回日期;如不能办理山东省健康通行卡的教职工,请在2020年3月20日之前返济,返济后请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上报学院备案。
4、现身处济南市以外,返济后没有地方居住的教职工,暂时不要返济,返济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5、现身处山东省外且能在2020年3月20日之前返济的教职工, 返济后第一时间向学院上报返回日期,填写《教职工疫情摸排表》,由学院摸排小组负责人下发《隔离通知书》,并监督该教职工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满下发《解除隔离通知书》。
6、自2020年3月16日起直至疫情结束,如果您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从外省来济的,应及时向学院上报备案,填写《教职工疫情摸排表》,并请您和您的家人自行在家中隔离观察14天。
7、自2020年3月16日起直至疫情结束,如果您的家庭成员(包括所有亲属)从重疫区(湖北省各个地市)来济的,要提前一天上报学院备案,填写《教职工疫情摸排表》,并按要求接受医学隔离观察。
8、自2020年3月16日起直至疫情结束,如果您的家庭成员(包括所有亲属)从境外来济的,要提前一天上报学院备案,填写《教职工疫情摸排表》,并按要求接受医学隔离观察。
9、自2020年3月16日起直至疫情结束,如果您及家人与疑似人员有过接触的,应及时上报学院备案,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
10、自2020年3月1日以来,如果您居住的小区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情况,请将所居小区是否隔离、隔离的起止时间、采取了哪些防疫措施以及您本人和家人目前的健康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学院上报备案;如果您是被解除隔离的人员,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向学院上报备案。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加强自我防护,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聚会;认真配合学院做好疫情防控情况摸排和“日报告”、“零报告”工作;仔细阅读告知书,按要求如实上报相关信息。对于故意隐瞒有关信息、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人员,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问责追责;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学院教职工疫情反馈联系人:冯珊珊 郭婉君
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6日